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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印发《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支持办法》。
《办法》所称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是指,长沙市乡村区域内返乡入乡人才以种植业、养殖业、休闲农业、农产品加工为主营业务的创业项目。
市级每年支持项目不超过40个,按项目投资的3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申报主体为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返乡农民工、留学归国人员、退休人员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,在长沙市乡村区域内初次领办创办自主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,且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(按当年项目申报截止日计算)。
项目投资30万元以上,投资范围:种植、养殖业用于生产的新建设施设备;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用于生产的新购置设备。
已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建设内容不再扶持,当年长沙市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已立项的不能再申报本项目,同一申报主体只支持一次。
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、近两年在信用中国(湖南长沙)系统上有不良记录的申报单位和个人,一经核实,取消申报资格;造假单位及个人,不再享受市农业农村局各类财政支持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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